系統限制

本文列出 Google Distributed Cloud (GDC) 實體隔離方案適用的系統限制。系統限制是固定值,無法變更。

系統限制適用於所有目標對象群組,每位操作人員、平台管理員和應用程式開發人員都必須瞭解這些限制,才能順利使用 GDC。詳情請參閱「GDC 實體隔離方案說明文件的目標對象」。

系統限制

下表列出 GDC 元件適用的系統限制,以及各項系統限制的值。

憑證授權單位服務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每個組織使用 kubectl 的憑證要求數量上限 5,000 套用至 CertificateRequest 項自訂資源。超過這項限制可能會降低憑證授權單位服務和 Management API 伺服器的效能。

請刪除舊有或不必要的CertificateRequest資源,確保用量不超過上限。
每個組織使用 REST API 要求的憑證數量上限 無 與使用 kubectl 提出的要求不同,透過 REST API 提出的憑證要求不會建立永久 CertificateRequest 自訂資源,因此不適用配額限制。詳情請參閱「憑證要求配額」。

叢集管理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節點中的 Pod 數量上限 110 目前分配 Pod 時,會考量任何指定節點的 IP 位址。
Kubernetes 叢集的節點數量上限 50 考量到可維護性,建議節點上限為 20 個。叢集中的節點數量上限為 50 個。叢集中的 Pod 數量上限是 \( 110 \times \text{number of nodes} \)的因數。
Kubernetes 叢集中的 worker 節點數量下限 3 如果您在 Kubernetes 叢集中建立至少三個 worker 節點,則必須將 worker 節點的機器類型分配為 n2-standard-8,或使用 GPU 機器。
標準叢集數量上限 組織和專案受限 標準叢集數量上限取決於組織上限,以及可用的 vCPU 和 IP 位址。平台管理員對專案設定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進一步限制您可建立的標準叢集數量。
共用叢集數量上限 組織受限 共用叢集數量上限取決於組織上限,以及可用的 vCPU 和 IP 位址。
叢集名稱大小上限 50 個半形字元

資料庫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每個組織的單一可用區資料庫叢集數量上限 153
每個資料庫叢集的 Postgres 連線數量上限 6000 連線數量上限主要取決於工作負載、資料庫 CPU 和記憶體。如果連線數不超過 6,000 個,建議使用 64 個 vCPU 和 1 TB RAM,不過視工作負載而定,較低的 CPU 和 RAM 設定可能也適用。
每個資料庫的儲存空間大小上限 2 TB

Cloud DNS 服務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每個組織的公開 DNS 區域數量預設限制 25 請與基礎架構操作人員 (IO) 聯絡,查看目前的限制,或要求提高限制 (最多 150 個公開 DNS 區域)。
每個組織的私人 DNS 區域數量預設限制 75 請與基礎架構操作員 (IO) 聯絡,查看目前的限制或申請提高上限 (最多 150 個私人 DNS 區域)。
每個 DNS 區域的資源記錄集數量上限 500
每個組織所有 DNS 區域的資源記錄集數量上限 35,000

記錄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每項記錄查詢讀取的資料量上限 200 GB 限制單一 Loki 查詢掃描的記錄資料量不得超過 200 GB。
每項查詢傳回的記錄行數上限 5,000 限制單一查詢一次傳回的記錄行數上限。

代管 Harbor 服務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每個組織的 Harbor 登錄檔執行個體數量上限 5
每個 GDC 專案的 Harbor 登錄檔執行個體數量上限 1 一項 GDC 專案只能有一個 Harbor 執行個體,多項 GDC 專案可共用一個 Harbor 執行個體
Harbor 登錄檔映像檔層大小上限 128 GB
Harbor 登錄檔儲存空間大小上限 1 TB 這項儲存空間限制可能會因物件儲存庫的可用儲存空間總量而異。
並行要求數量上限 30 構件大小介於 1 KB 到 1 GB 之間。

監控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每項指標的標籤數量上限 40
每項指標的有效時間序列數量上限 50,000 「有效時間序列」是指最近收到新資料 (樣本) 的不重複指標標籤名稱/值組合。
標籤值大小上限 2048 個位元組
標籤名稱長度上限 1,024 個位元組
查詢範圍上限 30 天 限制單一查詢涵蓋的資料範圍不得超過 30 天。
查詢期間回溯上限 90 天 限制查詢過去 90 天內的資料 (開始時間必須大於或等於現在時間減 90 天)。
每次查詢擷取的時間序列數量上限 100,000 查詢不得嘗試擷取超過 100,000 個不同的時間序列。
每項查詢的樣本數量上限 50,000,000 限制查詢載入記憶體的樣本總數。

多可用區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每個 Universe 的可用區數量上限 6
每個區域的可用區數量上限 6

物件儲存空間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單一物件上傳大小上限 5 GB
多部分物件上傳大小上限 5 TB

Resource Manager

系統限制 值 附註
專案名稱長度上限 30 個字元 專案名稱至少須有四個字元。專案名稱只能由英文字母、數字、單引號、連字號、空格或驚嘆號組成,詳情請參閱「專案 ID」。
專案 ID 大小上限 30 個字元 專案 ID 至少須包含六個字元。專案 ID 可包含小寫英文字母、數字和連字號,詳情請參閱「專案 ID」。
每個可用區的組織數量上限 10
每個組織的專案數量上限 100
每個客戶組織在各可用區的實體伺服器數量下限 6 部實體伺服器 實體伺服器數量包含三個控制層伺服器和三個 worker 伺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