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您的記錄檔

本文說明如何使用 Cloud Monitoring 觀察記錄資料的趨勢,並在發生您指定的情況時收到通知。如要將記錄資料中的資料提供給 Cloud Monitoring,Logging 支援下列功能:

  • 您可以從記錄檔項目產生自訂指標。這些指標稱為「記錄指標」。您也可以建立以指標為基礎的快訊政策,在記錄指標符合條件時收到通知。詳情請參閱「使用記錄指標將記錄項目資料視覺化」一文。

  • 您可以透過快訊政策,近乎即時地監控記錄項目中是否出現特定訊息。這類快訊政策稱為「記錄檔快訊政策」。詳情請參閱「監控郵件的個別記錄項目」。

  • 您可以在記錄檔分析中撰寫 SQL 查詢,並建立監控查詢結果的警報政策。這類警告政策稱為「以 SQL 為準的警告政策」。詳情請參閱「監控 SQL 查詢結果」。

    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目前為公開預先發布版。

本文的其餘部分會說明這三項快訊政策的差異,並提供授權、費用和限制的相關資訊。

使用記錄指標以視覺化方式呈現記錄項目資料

如要監控記錄資料中一段時間內重複發生的事件,請使用記錄指標。記錄指標會從記錄資料產生數值資料,適合用於下列用途:

  • 計算記錄資料中訊息 (例如警告或錯誤) 的出現次數,並在次數超過門檻時收到通知。
  • 觀察資料趨勢,例如記錄資料中的延遲值,並在值發生無法接受的變化時收到通知。
  • 建立圖表,顯示擷取的數值資料。

由於記錄指標會根據記錄資料產生數值資料,因此您可以在快訊政策中使用這些指標,並在圖表中顯示這些指標。如要瞭解如何為記錄指標建立快訊政策和圖表,請參閱「設定記錄指標的通知」。

Cloud Monitoring 提供一組預先定義的記錄指標,您也可以自行定義。如要查看系統定義的記錄指標清單,請按一下下列 按鈕: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

您可以建立記錄指標,從記錄資料中擷取數值資料。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會根據納入和排除的記錄項目計算值。

根據預設,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會從 Google Cloud 專案中記錄檔路由器收到的所有記錄項目收集資料,但您可以定義記錄指標,從轉送至特定記錄檔 bucket 的記錄項目收集資料。

如果您定義自己的記錄指標,可能會產生費用。如要進一步瞭解指標擷取相關費用,請參閱「Google Cloud Observability 定價」。

監控個別記錄項目中的訊息

如要在記錄項目中出現特定訊息時收到通知,請使用記錄式快訊政策。記錄式快訊政策有助於在記錄項目中找出安全性相關事件,例如:

  • 您希望在稽核記錄中出現事件時收到通知,例如人類使用者存取服務帳戶的安全金鑰。
  • 您的應用程式會將部署訊息寫入記錄,您希望系統在記錄部署變更時通知您。

記錄式警告政策適用於您預期會很少發生,但非常重要的事件。您不想瞭解趨勢或模式,而是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記錄型快訊政策是在專案中定義,且會在符合下列條件時掃描記錄項目:

  • 已啟用計費功能。
  • 記錄項目來自專案。
  • 記錄項目來源專案或記錄項目轉送至的專案中的接收器,會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 bucket。

    舉例來說,假設記錄項目源自專案 A。如果專案 A 中的記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 bucket,則專案 A 中定義的記錄指標警告政策會掃描該記錄項目。

    再舉一個例子,假設記錄項目源自專案 X,且專案 X 中的記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專案 Y。如果專案 Y 中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 bucket,則專案 X 和專案 Y 中定義的記錄檔式警告政策會掃描該記錄項目。

您無法使用記錄檔快訊政策,監控源自資料夾、帳單帳戶或機構的記錄項目,也無法監控未儲存在記錄檔 bucket 中的記錄項目。如果您建立匯總接收器,這些接收器可能會攔截記錄項目,並防止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項目來源專案中的接收器。

如要瞭解如何建立以記錄為基礎的快訊政策,請參閱「設定以記錄為基礎的快訊政策」。

監控 SQL 查詢結果

您可以設定警報政策,使用記錄檔分析工具對記錄項目資料執行 SQL 查詢。如果想根據記錄警報政策無法評估的模式 (例如記錄項目中的複雜模式或記錄資料的匯總) 接收通知,這類警報政策就非常實用。詳情請參閱「使用快訊政策監控 SQL 查詢結果」。

比較警報選項

本節將比較以記錄指標為基礎的警告政策、以記錄為基礎的警告政策,以及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

摘要表格

下表彙整了各種快訊技術,並提供其他資訊的連結:

以指標為準的快訊政策 以記錄為準的快訊政策 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 更多資訊
根據從記錄項目衍生的指標 根據個別記錄項目的字串 根據對記錄檔項目執行的 SQL 查詢傳回的資料表 記錄指標
記錄警報
以 SQL 為基礎的警報
用於通知您隨時間變化的趨勢 用於在記錄檔中出現特定訊息時通知您 用於在記錄檔項目視窗中通知您某種模式 記錄指標
記錄警報
以 SQL 為基礎的警報
計算依據:
  • 含記錄項目 (系統定義的記錄指標)
  • 納入和排除的記錄檔項目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
僅比對包含的記錄項目 根據滑動區間中的記錄項目計算 可用的記錄檔項目
以 SQL 為基礎的警報
對限定範圍專案指標範圍內所有專案的指標執行作業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記錄項目執行作業:
  • 記錄項目源自於定義政策的專案。
  • 記錄項目來源專案或記錄項目轉送至的專案中的接收器,會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 bucket。
對可透過連結資料集存取的記錄檢視畫面執行作業。連結的資料集可位於任何專案中。 指標範圍
已連結的資料集
當指標值在指定時間內符合條件時,系統就會建立事件 每當特定記錄項目符合篩選條件時,系統就會建立事件 查詢結果資料表符合條件時,系統會建立事件 事件和通知
在「監控」中建立及管理 在 Logging 中建立,
在 Monitoring 中管理
在記錄檔分析中建立,在監控中管理 建立及管理快訊政策
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
在 Monitoring 中查看 在 Monitoring 中查看 在 Monitoring 中查看 查看快訊政策
可以使用 Monitoring 支援的任何通知管道 可以使用 Monitoring 支援的任何通知管道 可以使用 Monitoring 支援的任何通知管道 通知管道

可用的記錄項目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是根據 Logging API 為 Google Cloud 專案接收的所有記錄項目計算而得,不論 Google Cloud 專案是否套用任何納入篩選器排除篩選器。如果您根據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建立快訊政策,該政策就會監控所有記錄項目的資料。

系統定義的記錄指標只會根據Google Cloud 專案中記錄 bucket 儲存的記錄項目計算。如果記錄已明確排除,就不會包含在這些指標中。如果根據系統定義的記錄指標建立快訊政策,該政策只會監控所含記錄項目的資料。

記錄型快訊政策是在專案中定義,且會在符合下列條件時掃描記錄項目:

  • 已啟用計費功能。
  • 記錄項目來自專案。
  • 記錄項目來源專案或記錄項目轉送至的專案中的接收器,會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 bucket。

    舉例來說,假設記錄項目源自專案 A。如果專案 A 中的記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 bucket,則專案 A 中定義的記錄指標警告政策會掃描該記錄項目。

    再舉一個例子,假設記錄項目源自專案 X,且專案 X 中的記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專案 Y。如果專案 Y 中的接收器將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 bucket,則專案 X 和專案 Y 中定義的記錄檔式警告政策會掃描該記錄項目。

您無法使用記錄檔快訊政策,監控源自資料夾、帳單帳戶或機構的記錄項目,也無法監控未儲存在記錄檔 bucket 中的記錄項目。如果您建立匯總接收器,這些接收器可能會攔截記錄項目,並防止記錄項目轉送至記錄項目來源專案中的接收器。

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會查詢記錄檔 bucket 中的記錄檢視區塊。 這些記錄檔 bucket 必須升級才能使用 Log Analytics,然後連結至 BigQuery 資料集。如要進一步瞭解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請參閱「使用快訊政策監控 SQL 查詢結果」。

監控多項專案的指標

您可以設定指標範圍,監控多項專案的指標。指標範圍會列出所有監控的專案和帳戶。限定範圍專案會代管指標範圍。範圍專案會儲存您為指標範圍建立的警告政策和其他設定。指標範圍的範圍界定專案,是透過 Google Cloud 控制台專案挑選器選取的專案。

以記錄指標為準的警告政策,與以其他指標為準的警告政策一樣,適用於範圍專案指標範圍內的所有專案。

指標範圍與以記錄項目為準的快訊政策無關,例如以記錄為準和以 SQL 為準的政策。

如要進一步瞭解指標範圍 (包括多專案指標範圍) 和限定範圍專案,請參閱下列文章:

事件和通知

當符合快訊政策的條件時,Monitoring 會開啟事件,並將通知傳送至快訊政策的通知管道。如要查看事件詳細資料,請按一下通知訊息中的「查看事件」,或直接前往 Monitoring 的「事件」頁面。

以指標為準的快訊政策事件

與 Monitoring 中的所有其他指標式警告政策一樣,以記錄指標為基礎的警告政策會建立事件和通知,如「警告行為」一文所述。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管理以指標為準的警告政策事件,請參閱「以指標為準的警告政策事件」。

以記錄為準的警告政策事件

當 Cloud Logging 將記錄項目寫入記錄 bucket 時,每個以記錄為準的快訊政策都會掃描該記錄項目。如果記錄項目符合快訊政策的篩選條件,Cloud Logging 會擷取標籤,並將資料轉送至 Cloud Monitoring。

收到 Cloud Logging 的資料後,Cloud Monitoring 會根據下列規則判斷要採取的動作:

  • 如果快訊政策沒有未解決的事件,Monitoring 會開啟新事件並傳送通知。

    如果系統已擷取標籤,事件的識別資訊就會包含這些標籤。

  • 如果已結案的事件的擷取標籤值,與目前記錄項目的擷取標籤值相符,Monitoring 會重新開啟已結案的事件,或開啟新事件。Monitoring 會根據已結案事件是否已清除,決定要採取哪些動作,這可能需要最多三分鐘。

  • 如果目前記錄項目的標籤值與未結事件的標籤值相符,系統會再次傳送通知,或不採取任何行動。系統行為取決於快訊政策是否超出事件或通知限制。

每項以記錄為準的快訊政策都有下列限制:

  • 每天最多 20 起事件。

    達到上限時,通知會顯示類似下列的訊息:「每日事件數已達上限 (20 件)。這項政策的事件將在 24 小時內恢復。」

  • 每分鐘最多 2 件新事件。

    如果記錄式警告政策擷取標籤值,這項限制可能會導致您無法收到預期通知。舉例來說,假設記錄式警告政策擷取一個標籤,該標籤有五個可能值。在任何一分鐘間隔內,系統最多可開啟 2 起事件。

  • 未解決事件的重複通知間隔時間下限為 5 分鐘。建立或編輯警告政策時,可以設定這個間隔。

當自動關閉期限指定的時間範圍結束,且事件原因未重複發生時,事件就會自動關閉。預設的自動關閉時間為 7 天。由於事件會重複發生,因此事件開啟時間可能會超過自動關閉期限。

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管理記錄檔型快訊政策的事件,請參閱「管理記錄檔型快訊政策的事件」。

以 SQL 為準的警告政策事件

如果是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當 SQL 查詢結果首次符合政策中指定的條件時,Cloud Monitoring 就會建立事件。每個快訊政策只能有一個未解決事件。事件開啟期間,如果再次符合條件,Monitoring 不會建立其他事件或傳送額外通知。除非您設定較短的事件結案期限或自行結案,否則 Monitoring 會在七天後關閉以 SQL 為基礎的事件。

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管理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事件,請參閱「管理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事件」。

建立及管理快訊政策

您可以在 Cloud Monitoring 中建立、修改及刪除以記錄指標為準的警告政策,就像其他以指標為準的警告政策一樣。詳情請參閱「管理政策」。

您可以使用記錄檔探索工具或 Cloud Monitoring API,建立記錄指標快訊政策。您可以在 Monitoring 中或使用 Cloud Monitoring API,修改及刪除記錄型快訊政策。詳情請參閱「管理記錄型快訊政策」。

您可以使用記錄檔分析工具或 Cloud Monitoring API,建立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您可以在 Monitoring 中修改及刪除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也可以使用 Cloud Monitoring API 進行這項操作。詳情請參閱「使用快訊政策監控 SQL 查詢結果」。

查看快訊政策

「監控」的「政策」頁面會列出 Google Cloud 專案中的所有警報政策。這份清單包含使用記錄指標和記錄警告政策的政策。

  1. 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 「Alerting」(警告) 頁面

    前往「Alerting」(警告)

    如果您是使用搜尋列尋找這個頁面,請選取子標題為「Monitoring」的結果

  2. 選取「查看所有政策」

以記錄為準的快訊政策會顯示在清單中,且「類型」欄中的值為 Logs。以指標為依據的警報政策 (包括記錄式指標) 會顯示在清單中,「類型」欄中的值為 Metrics。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會顯示在清單中,且「類型」欄中的值為 SQL。 以下螢幕截圖顯示政策清單的摘錄內容:

如要依類型查看快訊政策,請使用快訊政策清單中的「類型」欄。

通知管道

您可以將任何類型的快訊政策通知傳送至 Monitoring 支援的任何通知管道。您必須先設定好這些管道,才能在快訊政策中使用。

詳情請參閱「管理通知管道」。

授權規定

使用記錄指標或記錄警報政策時,必須同時授權 Cloud Logging 和 Cloud Monitoring。

費用與限制

如果您定義自己的記錄指標,則適用下列事項:

  •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數量和結構設有限制。如要進一步瞭解這些限制,請參閱記錄指標的限制
  • 使用者定義的記錄指標可能會產生費用。 如要進一步瞭解指標擷取作業的相關費用,請參閱「Google Cloud Observability 定價」。
  • 以 SQL 為基礎的快訊政策會在 Google Cloud 專案的 BigQuery 預留位置中執行。您可能需要支付 BigQuery 預留項目的費用。如要進一步瞭解 BigQuery 預留項目相關費用,請參閱 BigQuery 定價

使用以記錄檔為準指標的快訊政策不會產生任何費用。

下列與快訊政策相關的 Monitoring 限制適用於:

類別 政策類型1
警告政策 (指標和記錄的總和) 每項指標範圍 2 2,000 指標、記錄
每個以指標為準的快訊政策的條件 6 指標
每個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
(公開搶先版) 的條件
1 SQL

以 SQL 為基礎的警告政策
(公開測試版) 查詢執行時間上限
5 分鐘 SQL
缺少指標條件的評估時間範圍上限
3
1 天 指標
指標門檻值條件的評估時間上限3
23 個小時 30 分鐘 指標
指標門檻值條件中使用的篩選器長度上限
2,048 個 Unicode 字元 指標
預測條件監控的時間序列數量上限
64 指標
最短預測期間 1 小時 (3,600 秒) 指標
最長預測期間 2.5 天 (216,000 秒) 指標
每個快訊政策的通知管道 16 全部
每個記錄檔型快訊政策的新事件數量上限
每天 20 起事件 記錄
每個記錄型快訊政策最多可發送 4 則通知
每天 20 則通知 記錄
每個記錄檔型快訊政策的新事件發生率上限
每分鐘 2 起新事件 記錄
每個記錄快訊政策的未解決事件通知間隔下限5
5 分鐘 記錄
每個專案可同時觸發的警報政策數量上限
80,000 全部
每個快訊政策中同時存在的未解決事件數量上限
1,000 全部
事件在沒有新資料時自動關閉的期限
7 天 指標、SQL
事件的效期上限 (如果未手動關閉) 7 天 記錄
保留已結案的事件 13 個月 不適用
保留未結案的事件 無限期 不適用
每個指標範圍的通知管道 4,000 不適用
每次延後的快訊政策數量上限 16 全部
保留延後項目 13 個月 不適用
1指標:根據指標資料設定的警告政策;記錄:根據記錄訊息設定的警告政策 (記錄警告)
2您可以要求提高這項限制,將每個指標範圍的政策數量從預設的 2,000 項,提高至 10,000 項。
3條件評估的最長時間為對齊週期和持續時間範圍值的總和。舉例來說,如果對齊週期設為 15 小時,時間範圍設為 15 小時,則評估條件時需要 30 小時的資料。
4當通知間隔時間達到下限,且記錄項目符合事件標籤時,監控服務會針對未結事件產生通知。 如果 Monitoring 產生通知時,記錄型快訊政策處於暫緩狀態,系統會捨棄通知,不會傳送至政策的通知管道。否則,Monitoring 會將通知傳送至快訊政策的通知管道。Monitoring 產生的所有通知都會計入警告政策的每日 20 則通知上限。
5如果以記錄為準的快訊政策查詢會擷取標籤,則每個擷取的標籤值組合都會代表各自的事件時間軸。因此,您可能會在 5 分鐘內收到多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