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說明暫緩功能,可讓您在特定時間範圍內,禁止 Cloud Monitoring 建立快訊及發出通知。您可以使用 Google Cloud 控制台、Google Cloud CLI 和 Cloud Monitoring API 建立及管理暫緩通知。
延後快訊政策的時機
如要暫時禁止系統建立快訊和傳送通知,或禁止系統針對未結案的快訊重複傳送通知,請建立延後設定。舉例來說,您可能會在下列情況下建立暫緩通知:
- 您已安排維護作業。
- 您有不斷擴大的服務中斷問題,並想避免收到更多快訊和通知。
暫緩通知的運作方式
如果警告政策的延後功能處於啟用狀態,Monitoring 就不會傳送通知或為延後的警告政策建立快訊。對以指標為準或以 SQL 為準的警告政策套用暫緩處理時,Monitoring 也會關閉與該警告政策相關的所有警告。
你可以透過下列任一方式建立暫緩通知:
如要對多項快訊政策套用暫緩通知,請從「Alerting」(快訊) 頁面、gcloud CLI 或 Cloud Monitoring API 建立暫緩通知。你也可以選擇貪睡時間的開始時間,並定義貪睡時間長度。
如果您已排定維護作業,且需要延後設定在特定時間開始,並持續一段預先決定的時間,對多項警告政策套用延後設定可能會有幫助。
如要對特定快訊套用暫緩處理,請在開啟快訊後,從「快訊詳細資料」頁面建立暫緩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了時間長度,所有暫緩通知欄位都會預先設定。
如果發生停機事件,且需要立即暫緩警告政策,直到相關問題解決為止,從特定警告套用暫緩功能可能會有所幫助。
延後功能的組成要素
暫緩通知包含下列元件:
名稱。建議您使用這個欄位說明暫緩通知的目的。
決定暫緩通知時間的期間。這項資訊由開始時間和時間長度指定。如果設定延後,當快訊政策符合延後條件時,監控服務就不會建立快訊及發出通知。在有效期間外,延後設定會停用。 「已停用」的暫緩通知不會影響系統建立快訊和傳送通知的時間。
延後條件,包括:
要延後通知的快訊政策清單。
選用性標籤篩選器,適用於單一警告政策套用暫緩通知的情況。您可以定義篩選器的標籤,暫緩顯示具有相符標籤的快訊。舉例來說,假設篩選器包含特定虛擬機器 (VM) 執行個體 ID 的標籤,且暫緩通知功能已啟用。警告政策仍可為所有 VM 建立警告,但篩選器中列出的 VM 除外。
以標籤為準的篩選器可包含資源和指標標籤。如果警告政策不是以 PromQL 為基礎,篩選器也可以包含中繼資料標籤。
延後處理對警告政策條件的影響
下表說明單一條件警告政策中條件的狀態,以及系統建立警告和傳送通知的時間:
| 狀態 | 動作 |
|---|---|
| 不符合條件 | 現有行為 當警報開啟時,請關閉警報並傳送警報關閉通知。 |
| 符合條件 且 政策未與有效延後設定建立關聯 |
現有行為 如果沒有快訊,請建立快訊並傳送通知。 |
| 符合條件且 政策與有效的延後處置相關聯 |
|
如果含有多項條件的警告政策套用暫緩處理設定,系統會先強制執行合併條件的規則。接著,系統會套用與暫緩通知相關的規則。
暫緩執行政策與停用政策的差異
如要避免在短時間內收到一系列警告政策的通知,可以手動停用每項警告政策,也可以建立延後通知:
如果您選擇手動停用警告政策,請務必在間隔結束時手動啟用每項停用的警告政策。此外,您只能在使用 Cloud Monitoring API 時排定這些動作,並設定在特定時間發出 API 呼叫。
建立暫緩通知後,您可以排定啟用時間,暫緩通知可套用至多項快訊政策。當延後設定處於非啟用狀態或結束時,與延後設定相關聯的警告政策會正常運作。也就是說,這些快訊政策可以建立快訊並傳送通知。
如果定期有維護期間,您可以在每個期間手動停用及啟用不應傳送通知的快訊政策。不過,如果為某個維護期間建立暫緩,可以複製該暫緩並更新副本的開始時間和時長。也就是說,只要建立並複製一個暫緩通知,就能為同一組快訊政策排定一系列即將到來的暫緩通知。
如要查看停用或啟用警告政策的記錄,您必須查詢 Google Cloud 專案的稽核記錄。不過,建立暫緩通知後,該通知會新增至 Google Cloud 專案的暫緩通知記錄。您可以使用 Google Cloud 控制台查看歷史記錄,瞭解過去、目前和即將進行的暫緩處理。
限制
貪睡時間必須是分鐘的倍數。
暫緩通知功能最多只能套用至 16 項警報政策。
延後條件無法修改。
如果警告政策的條件是以 PromQL 為準,套用暫緩功能時,您無法在篩選器中使用中繼資料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