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階層式防火牆政策和規則

本頁面說明如何使用階層式防火牆政策和規則,控管Google Cloud 機構和資料夾的網路流量。瞭解如何在機構或資料夾層級定義政策,然後將政策與特定資源建立關聯。

閱讀本頁面之前,請務必先熟悉「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總覽」一文所述概念。如需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的實作範例,請參閱「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範例」。

限制

  • 階層式防火牆政策規則不支援使用網路標記定義目標。您必須改用目標虛擬私有雲 (VPC) 網路或目標服務帳戶。
  • 防火牆政策可在資料夾和機構層級套用,但無法在虛擬私有雲網路層級套用。虛擬私有雲網路支援一般虛擬私有雲防火牆規則。
  • 一個資源 (資料夾或機構) 只能與一項防火牆政策建立關聯,不過資料夾中的虛擬機器 (VM) 執行個體可以沿用 VM 以上整個資源階層的規則。
  • 防火牆政策規則記錄支援 allowdeny 規則,但不支援 goto_next 規則。
  • 防火牆規則不支援 IPv6 Hop-by-Hop 通訊協定。

防火牆政策工作

本節說明如何建立及關聯階層式防火牆政策。

建立防火牆政策

建立階層式防火牆政策時,您可以將其父項設為機構或機構內的資料夾。建立政策後,您可以將政策與機構或機構中的資料夾建立關聯

控制台

  1. 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Firewall policies」(防火牆政策) 頁面。

    前往「Firewall policies」(防火牆政策)

  2. 在專案選取器選單中,選取您的機構 ID 或機構內的資料夾。

  3. 按一下「建立防火牆政策」

  4. 在「Policy name」(政策名稱) 欄位中,輸入政策名稱。

  5. 選用:如要為政策建立規則,請按一下「繼續」

  6. 在「新增規則」部分,按一下「建立防火牆規則」。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建立防火牆規則,請參閱下列文章:

  7. 選用:如要將政策與資源建立關聯,請按一下「繼續」

  8. 在「將政策與資源建立關聯」部分中,按一下「新增」

    詳情請參閱「將政策與機構或資料夾建立關聯」。

  9. 點選「建立」

gcloud

執行下列指令,建立以機構為上層的階層式防火牆政策:

gcloud compute firewall-policies create \
    --organization ORG_ID \
    --short-name SHORT_NAME

執行下列指令,建立父項為機構內資料夾的階層式防火牆政策:

gcloud compute firewall-policies create \
    --folder FOLDER_ID \
    --short-name SHORT_NAME

更改下列內容:

  • ORG_ID:貴機構的 ID

    指定機構 ID,建立以機構為父項的政策。這項政策可以與機構或機構內的資料夾建立關聯。

  • SHORT_NAME:政策名稱

    使用 Google Cloud CLI 建立的政策有兩個名稱:系統產生的名稱和您提供的簡稱。使用 gcloud CLI 更新現有政策時,您可以提供系統產生的名稱或簡稱,以及機構 ID。使用 API 更新政策時,您必須提供系統產生的名稱。

  • FOLDER_ID:資料夾的 ID

    指定資料夾 ID,建立以資料夾為父項的政策。 政策可與包含資料夾的機構或該機構內的任何資料夾建立關聯。

將政策與機構或資料夾建立關聯

將階層式防火牆政策與機構或機構中的資料夾建立關聯後,防火牆政策的規則 (已停用的規則除外,且須遵守各項規則的目標) 會套用至相關聯機構或資料夾專案中虛擬私有雲網路的資源。

控制台

  1. 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Firewall policies」(防火牆政策) 頁面。

    前往「Firewall policies」(防火牆政策)

  2. 在專案選取器選單中,選取您的機構 ID 或含有政策的資料夾。

  3. 按一下政策。

  4. 按一下「關聯項目」分頁標籤。

  5. 按一下「新增關聯」

  6. 選取機構根層級,或選取機構內的資料夾。

  7. 按一下「新增」。

gcloud

根據預設,如果您嘗試將關聯插入已有關聯的機構或資料夾,方法就會失敗。如果您指定 --replace-association-on-target 旗標,系統會在建立新關聯的同時刪除現有關聯。這樣可避免資源在轉換期間沒有政策。

gcloud compute firewall-policies associations create \
    --firewall-policy POLICY_NAME \
    --organization ORG_ID \
    [ --folder FOLDER_ID ] \
    [ --name ASSOCIATION_NAME ] \
    [ --replace-association-on-target ]

更改下列內容:

  • POLICY_NAME:政策的簡稱或系統產生的名稱
  • ORG_ID:貴機構的 ID
  • FOLDER_ID:如果您要將政策與資料夾建立關聯,請在此指定資料夾;如果要將政策與機構層級建立關聯,請省略此步驟
  • ASSOCIATION_NAME:關聯的選用名稱;如未指定,名稱會設為「機構 ORG_ID」或「資料夾 FOLDER_ID

防火牆政策規則工作

本節說明如何建立階層式防火牆政策規則。

為 VM 目標建立輸入規則

本節說明如何建立適用於 Compute Engine 執行個體網路介面的輸入規則

控制台

  1. 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Firewall policies」(防火牆政策) 頁面。

    前往「Firewall policies」(防火牆政策)

  2. 在專案選取器清單中,選取包含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的機構或資料夾。

  3. 如有需要,請在「階層索引」部分選取子資料夾。

  4. 在「防火牆政策」部分,按一下要建立規則的階層式防火牆政策名稱。

  5. 在「防火牆規則」部分,按一下「建立防火牆規則」,並指定下列設定參數:

    1. 優先順序:規則的數值評估順序。

      系統會從最高優先順序到最低優先順序評估規則,其中 0 為最高優先順序。每項規則的優先順序不得重複。 建議您將規則優先順序值間隔設為大於 1 (例如 100200300),這樣之後就能在現有規則之間建立新規則。

    2. 說明:提供說明 (選填)。

    3. 「Direction of traffic」(流量方向):選取「Ingress」(輸入)

    4. 「相符時執行的動作」:選取下列其中一項:

      • 允許:允許符合規則參數的連線。
      • 拒絕:封鎖符合規則參數的連線。
      • 前往下一個步驟:繼續進行防火牆規則評估程序
      • 套用安全性設定檔群組:根據您選取的「用途」,將封包傳送至防火牆端點攔截端點群組
        • 如要將封包傳送至 Cloud NGFW 防火牆端點,請選取「Cloud NGFW Enterprise」,然後選取「安全性設定檔群組」。如要啟用封包的 TLS 檢查功能,請選取「啟用 TLS 檢查」
        • 如要將封包傳送至頻帶內整合的網路安全整合服務攔截端點群組,請選取「NSI In-Band」,然後選取「Security profile group」

    5. 「記錄」:選取「開啟」,啟用防火牆規則記錄功能;選取「關閉」,停用這項規則的防火牆規則記錄功能。

    6. 目標網路:如要將防火牆政策套用至特定虛擬私有雲網路中的目標,請按一下「新增網路」,然後選取「專案」和「網路」

    7. 目標: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套用至所有項目:Cloud NGFW 會使用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
      • 服務帳戶:將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縮小為使用您在「目標服務帳戶」中指定服務帳戶的 VM 執行個體網路介面。
      • 安全標記:將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縮小為 VM 執行個體的網路介面,這些介面至少繫結至您指定的其中一個安全標記值。按一下「Select scope for tags」(選取標記範圍),然後選取包含要比對標記值的機構或專案。如要新增更多代碼值,請按一下「新增代碼」

    8. 來源網路情境:指定網路情境

      • 如要略過依網路情境篩選連入流量,請選取「所有網路情境」
      • 如要篩選特定網路情境的連入流量,請選取「特定網路情境」,然後選取網路情境:

    9. 來源篩選器:指定其他來源參數。部分來源參數無法同時使用,且您選擇的來源聯播網環境會限制可使用的來源參數。詳情請參閱「輸入規則的來源」和「輸入規則來源組合」。

      • 如要依來源 IPv4 範圍篩選傳入流量,請選取「IPv4」,然後在「IP 範圍」欄位中輸入 CIDR 區塊。針對任何 IPv4 來源使用 0.0.0.0/0
      • 如要依來源 IPv6 範圍篩選傳入流量,請選取 IPv6,然後在 IPv6 ranges 欄位中輸入 CIDR 區塊。使用「::/0」代表任何 IPv6 來源。
      • 如要依來源安全代碼值篩選連入流量,請在「安全代碼」部分選取「選取代碼的範圍」。然後提供標記鍵和標記值。如要新增更多代碼值,請按一下「新增代碼」
      • 如要依來源 FQDN 篩選連入流量,請在「FQDNs」欄位中輸入 FQDN。詳情請參閱 FQDN 物件
      • 如要依來源地理位置篩選輸入流量,請從「地理位置」欄位選取一或多個位置。詳情請參閱「地理位置物件」。
      • 如要依來源位址群組篩選連入流量,請從「位址群組」欄位選取一或多個位址群組。詳情請參閱防火牆政策的位址群組
      • 如要依來源 Google 威脅情報清單篩選連入流量,請從「Google Cloud Threat Intelligence」(Google Cloud 威脅情報) 欄位選取一或多個 Google 威脅情報清單。詳情請參閱「Google Threat Intelligence for firewall policy rules」。

    10. 目的地:指定選用的目的地參數。詳情請參閱「傳入規則的目的地」。

      • 如要略過依目的地 IP 位址篩選輸入流量,請選取「無」
      • 如要依目的地 IP 位址篩選傳入流量,請選取「IPv4」或「IPv6」,然後以來源 IPv4 範圍或來源 IPv6 範圍使用的格式,輸入一或多個 CIDR。

    11. 通訊協定和通訊埠:指定通訊協定和目的地通訊埠,讓流量符合規則。詳情請參閱「通訊協定和通訊埠」。

    12. 強制執行:指定是否強制執行防火牆規則:

      • 啟用:建立規則,並開始對新連線強制執行規則。
      • 已停用:建立規則,但不對新連線強制執行規則。
  6. 點選「建立」

gcloud

gcloud compute firewall-policies rules create PRIORITY \
    --firewall-policy=POLICY_NAME \
    --organization=ORG_ID | --folder=FOLDER_ID \
    --description=DESCRIPTION \
    --direction=INGRESS \
    --action=ACTION \
    [--enable-logging | --no-enable-logging] \
    [--disabled | --no-disabled] \
    [--target-resources=TARGET_NETWORKS] \
    [--target-secure-tags=TARGET_SECURE_TAGS] \
    [--target-service-accounts=TARGET_SERVICE_ACCOUNTS] \ [--layer4-configs=LAYER_4_CONFIGS] \ [--src-network-context=SRC_NETWORK_CONTEXT] \
    [--src-networks=SRC_VPC_NETWORKS] \ [--src-ip-ranges=SRC_IP_RANGES] \
    [--src-address-groups=SRC_ADDRESS_GROUPS] \
    [--src-fqdns=SRC_DOMAIN_NAMES] \
    [--src-secure-tags=SRC_SECURE_TAGS] \
    [--src-region-codes=SRC_COUNTRY_CODES] \
    [--src-threat-intelligence=SRC_THREAT_LIST_NAMES] \ [--dest-ip-ranges=DEST_IP_RANGES]

更改下列內容:

  • PRIORITY:政策中規則的數字評估順序。系統會依優先順序 (由高到低) 評估規則,其中 0 為最高優先順序。每項規則的優先順序不得重複。建議您將規則優先順序值間的差異設為大於 1 (例如 100200300),這樣之後就能在現有規則之間建立新規則。
  • POLICY_NAME:您要在其中建立規則的階層式防火牆政策名稱。
  • ORG_ID:如果父項是機構,則為包含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的機構 ID。
  • FOLDER_ID:如果父項是資料夾,則為包含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的資料夾 ID。
  • DESCRIPTION:新規則的選用說明。
  • ACTION:指定下列其中一項動作:

    • apply_security_profile_group:將封包傳送至防火牆端點攔截端點群組
      • 如果動作是 apply_security_profile_group,您必須加入 --security-profile-group SECURITY_PROFILE_GROUP,其中 SECURITY_PROFILE_GROUP安全性設定檔群組的名稱。
      • 安全性設定檔群組的安全性設定檔可以參照 Cloud NGFW 防火牆端點或網路安全整合服務攔截端點群組,以進行頻內整合。
      • 如果安全性設定檔群組的安全性設定檔參照 Cloud NGFW 防火牆端點,請加入 --tls-inspect--no-tls-inspect,啟用或停用 TLS 檢查。
  • --enable-logging--no-enable-logging 旗標可啟用或停用虛擬私有雲防火牆規則記錄。
  • --disabled--no-disabled 旗標可控制規則是否停用 (不強制執行) 或啟用 (強制執行)。
  • 指定目標

    • 如果省略 --target-resources--target-secure-tags--target-service-accounts 旗標,Cloud NGFW 會使用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
    • TARGET_NETWORKS:以逗號分隔的虛擬私有雲網路清單,這些網路以網路資源網址指定,格式為 https://www.googleapis.com/compute/v1/projects/PROJECT_ID/global/networks/NETWORK_NAME--target-resources 旗標可單獨使用,或與另一個目標旗標搭配使用。詳情請參閱「特定目標組合」。
    • TARGET_SECURE_TAG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安全標記值清單,可將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縮小為繫結至至少一個安全標記值的 VM 執行個體網路介面。
    • TARGET_SERVICE_ACCOUNTS:以逗號分隔的服務帳戶清單,可將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縮小為使用其中一個服務帳戶的 VM 執行個體網路介面。
  • LAYER_4_CONFIG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第 4 層設定清單。每個第 4 層設定可以是下列其中一種:
    • IP 通訊協定名稱 (tcp) 或 IANA IP 通訊協定編號 (17),不含任何目的地通訊埠。
    • 以半形冒號 (tcp:80) 分隔的 IP 通訊協定名稱和目的地通訊埠。
    • IP 通訊協定名稱和目的地通訊埠範圍,以冒號分隔,並以破折號分隔起始和結束目的地通訊埠 (tcp:5000-6000)。詳情請參閱「通訊協定和通訊埠」。
  • 為輸入規則指定來源。詳情請參閱「輸入規則來源組合」:

    • SRC_NETWORK_CONTEXT:定義要與其他支援的來源參數搭配使用的來源網路環境,以產生來源組合。--target-type=INSTANCES 的有效值為:INTERNETNON_INTERNETVPC_NETWORKSINTRA_VPC。詳情請參閱「網路環境」。
    • SRC_VPC_NETWORK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虛擬私有雲網路清單,這些網路以網址 ID 指定。只有在 --src-network-contextVPC_NETWORKS 時,才指定這個旗標。
    • SRC_IP_RANGES:以逗號分隔的 IP 位址範圍清單,格式為 CIDR。清單中的範圍必須全為 IPv4 CIDR 或 IPv6 CIDR,不得混用。
    • SRC_ADDRESS_GROUP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地址群組清單,這些群組以專屬網址 ID 指定。清單中的位址群組必須包含所有 IPv4 位址或所有 IPv6 位址,不得同時包含兩者。
    • SRC_DOMAIN_NAMES:以逗號分隔的 FQDN 物件清單,格式為網域名稱
    • SRC_SECURE_TAGS:以逗號分隔的標籤清單。如果 --src-network-contextINTERNET,則無法使用 --src-secure-tags 旗標。
    • SRC_COUNTRY_CODE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雙字母國家/地區代碼清單。詳情請參閱「地理位置物件」。如果 --src-network-contextNON_INTERNETVPC_NETWORKSINTRA_VPC,您就無法使用 --src-region-codes 標記。
    • SRC_THREAT_LIST_NAME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 Google Threat Intelligence 清單名稱。詳情請參閱「Google Threat Intelligence for 防火牆政策規則」。如果 --src-network-contextNON_INTERNETVPC_NETWORKSINTRA_VPC,您就無法使用 --src-threat-intelligence 旗標。
  • (選用) 指定輸入規則的目的地

    • DEST_IP_RANGES:以逗號分隔的 IP 位址範圍清單,格式為 CIDR。清單中的範圍必須全為 IPv4 CIDR 或 IPv6 CIDR,不得混用。

為 VM 目標建立輸出規則

以下說明如何建立輸出規則。輸出規則僅適用於 Compute Engine 執行個體的網路介面目標。

控制台

  1. 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Firewall policies」(防火牆政策) 頁面。

    前往「Firewall policies」(防火牆政策)

  2. 在專案選取器清單中,選取包含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的機構或資料夾。

  3. 如有需要,請在「階層索引」部分選取子資料夾。

  4. 在「防火牆政策」部分,按一下要建立規則的階層式防火牆政策名稱。

  5. 在「防火牆規則」部分,按一下「建立防火牆規則」,並指定下列設定參數:

    1. 優先順序:規則的數值評估順序。

      系統會從最高優先順序到最低優先順序評估規則,其中 0 為最高優先順序。每項規則的優先順序不得重複。 建議您將規則優先順序值間隔設為大於 1 (例如 100200300),這樣之後就能在現有規則之間建立新規則。

    2. 說明:提供說明 (選填)。

    3. 「流量方向」:選取「輸出」

    4. 「相符時執行的動作」:選取下列其中一項:

      • 允許:允許符合規則參數的連線。
      • 拒絕:封鎖符合規則參數的連線。
      • 前往下一個步驟:繼續進行防火牆規則評估程序
      • 套用安全性設定檔群組:根據您選取的「用途」,將封包傳送至防火牆端點攔截端點群組
        • 如要將封包傳送至 Cloud NGFW 防火牆端點,請選取「Cloud NGFW Enterprise」,然後選取「安全性設定檔群組」。如要啟用封包的 TLS 檢查功能,請選取「啟用 TLS 檢查」
        • 如要將封包傳送至頻帶內整合的網路安全整合服務攔截端點群組,請選取「NSI In-Band」,然後選取「Security profile group」

    5. 「記錄」:選取「開啟」,啟用防火牆規則記錄功能;選取「關閉」,停用這項規則的防火牆規則記錄功能。

    6. 目標網路:如要將防火牆政策套用至特定虛擬私有雲網路中的目標,請按一下「新增網路」,然後選取「專案」和「網路」

    7. 目標: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套用至所有項目:Cloud NGFW 會使用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
      • 服務帳戶:將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縮小為使用您在「目標服務帳戶」中指定服務帳戶的 VM 執行個體網路介面。
      • 安全標記:將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縮小為 VM 執行個體的網路介面,這些介面至少繫結至您指定的其中一個安全標記值。按一下「Select scope for tags」(選取標記範圍),然後選取包含要比對標記值的機構或專案。如要新增更多代碼值,請按一下「新增代碼」

    8. 目標網路情境:指定網路情境

    9. 目的地篩選器:指定其他目的地參數。部分到達網頁參數無法同時使用,且您選擇的到達網頁聯播網內容會限制可使用的到達網頁篩選器。詳情請參閱「輸出規則目的地」和「輸出規則目的地組合」。

      • 如要依目的地 IPv4 範圍篩選傳出流量,請選取「IPv4」,然後在「IP ranges」(IP 範圍) 欄位中輸入 CIDR 區塊。針對任何 IPv4 目的地使用 0.0.0.0/0
      • 如要依目的地 IPv6 範圍篩選傳出流量,請選取「IPv6」,然後在「IPv6 範圍」欄位中輸入 CIDR 區塊。針對任何 IPv6 目的地使用 ::/0
      • 如要依目的地 FQDN 篩選輸出流量,請在「FQDNs」(FQDN) 欄位中輸入 FQDN。詳情請參閱 FQDN 物件
      • 如要依目的地地理位置篩選輸出流量,請從「地理位置」欄位選取一或多個位置。詳情請參閱「地理位置物件」。
      • 如要依目的地地址群組篩選輸出流量,請從「地址群組」欄位選取一或多個地址群組。詳情請參閱防火牆政策的位址群組
      • 如要依目的地 Google Threat Intelligence 清單篩選輸出流量,請從「Google Cloud Threat Intelligence」欄位選取一或多個 Google Threat Intelligence 清單。詳情請參閱「Google Threat Intelligence for firewall policy rules」。

    10. 來源:指定選用來源參數。詳情請參閱「輸出規則的來源」。

      • 如要略過依來源 IP 位址篩選輸出流量,請選取「無」
      • 如要依來源 IP 位址篩選輸出流量,請選取「IPv4」或「IPv6」,然後輸入一或多個 CIDR,格式與目的地 IPv4 範圍或目的地 IPv6 範圍相同。

    11. 通訊協定和通訊埠:指定通訊協定和目的地通訊埠,讓流量符合規則。詳情請參閱「通訊協定和通訊埠」。

    12. 強制執行:指定是否強制執行防火牆規則:

      • 啟用:建立規則,並開始對新連線強制執行規則。
      • 已停用:建立規則,但不對新連線強制執行規則。
  6. 點選「建立」

gcloud

gcloud compute firewall-policies rules create PRIORITY \
    --firewall-policy=POLICY_NAME \
    --organization=ORG_ID | --folder=FOLDER_ID \
    --description=DESCRIPTION \
    --direction=EGRESS \
    --action=ACTION \
    [--enable-logging | --no-enable-logging] \
    [--disabled | --no-disabled] \
    [--target-resources=TARGET_NETWORKS] \
    [--target-secure-tags=TARGET_SECURE_TAGS] \
    [--target-service-accounts=TARGET_SERVICE_ACCOUNTS] \ [--layer4-configs=LAYER_4_CONFIGS] \ [--dest-network-context=DEST_NETWORK_CONTEXT] \ [--dest-ip-ranges=DEST_IP_RANGES] \
    [--dest-address-groups=DEST_ADDRESS_GROUPS] \
    [--dest-fqdns=DEST_DOMAIN_NAMES] \
    [--dest-region-codes=DEST_COUNTRY_CODES] \
    [--dest-threat-intelligence=DEST_THREAT_LIST_NAMES] \ [--src-ip-ranges=SRC_IP_RANGES]

更改下列內容:

  • PRIORITY:政策中規則的數字評估順序。系統會依優先順序 (由高到低) 評估規則,其中 0 為最高優先順序。每項規則的優先順序不得重複。建議您將規則優先順序值間的差異設為大於 1 (例如 100200300),這樣之後就能在現有規則之間建立新規則。
  • POLICY_NAME:您要在其中建立規則的階層式防火牆政策名稱。
  • ORG_ID:如果父項是機構,則為包含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的機構 ID。
  • FOLDER_ID:如果父項是資料夾,則為包含階層式防火牆政策的資料夾 ID。
  • DESCRIPTION:新規則的選用說明。
  • ACTION:指定下列其中一項動作:

    • apply_security_profile_group:將封包傳送至防火牆端點攔截端點群組
      • 如果動作是 apply_security_profile_group,您必須加入 --security-profile-group SECURITY_PROFILE_GROUP,其中 SECURITY_PROFILE_GROUP安全性設定檔群組的名稱。
      • 安全性設定檔群組的安全性設定檔可以參照 Cloud NGFW 防火牆端點或網路安全整合服務攔截端點群組,以進行頻內整合。
      • 如果安全性設定檔群組的安全性設定檔參照 Cloud NGFW 防火牆端點,請加入 --tls-inspect--no-tls-inspect,啟用或停用 TLS 檢查。
  • --enable-logging--no-enable-logging 旗標可啟用或停用虛擬私有雲防火牆規則記錄。
  • --disabled--no-disabled 旗標可控制規則是否停用 (不強制執行) 或啟用 (強制執行)。
  • 指定目標

    • 如果省略 --target-resources--target-secure-tags--target-service-accounts 旗標,Cloud NGFW 會使用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
    • TARGET_NETWORKS:以逗號分隔的虛擬私有雲網路清單,這些網路以網路資源網址指定,格式為 https://www.googleapis.com/compute/v1/projects/PROJECT_ID/global/networks/NETWORK_NAME--target-resources 旗標可單獨使用,或與另一個目標旗標搭配使用。詳情請參閱「特定目標組合」。
    • TARGET_SECURE_TAG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安全標記值清單,可將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縮小為繫結至至少一個安全標記值的 VM 執行個體網路介面。
    • TARGET_SERVICE_ACCOUNTS:以逗號分隔的服務帳戶清單,可將最廣泛的執行個體目標縮小為使用其中一個服務帳戶的 VM 執行個體網路介面。
  • LAYER_4_CONFIG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第 4 層設定清單。每個第 4 層設定可以是下列其中一種:
    • IP 通訊協定名稱 (tcp) 或 IANA IP 通訊協定編號 (17),不含任何目的地通訊埠。
    • 以半形冒號 (tcp:80) 分隔的 IP 通訊協定名稱和目的地通訊埠。
    • IP 通訊協定名稱和目的地通訊埠範圍,以冒號分隔,並以破折號分隔起始和結束目的地通訊埠 (tcp:5000-6000)。詳情請參閱「通訊協定和通訊埠」。
  • 指定輸出規則的目的地。詳情請參閱「輸出規則目的地組合」:

    • DEST_NETWORK_CONTEXT:定義要與其他支援的目的地參數搭配使用的目的地網路環境,以產生目的地組合。有效值為 INTERNETNON_INTERNET。詳情請參閱「網路環境」。
    • DEST_IP_RANGES:以逗號分隔的 IP 位址範圍清單,格式為 CIDR。清單中的範圍必須全為 IPv4 CIDR 或 IPv6 CIDR,不得混用。
    • DEST_ADDRESS_GROUP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地址群組清單,這些群組以不重複網址識別碼指定。
    • DEST_DOMAIN_NAMES:以逗號分隔的 FQDN 物件清單,格式為網域名稱
    • DEST_COUNTRY_CODE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雙字母國家/地區代碼清單。詳情請參閱地理位置物件
    • DEST_THREAT_LIST_NAMES:以半形逗號分隔的 Google Threat Intelligence 清單名稱。詳情請參閱「Google Threat Intelligence for 防火牆政策規則」。
  • (選用) 指定輸出規則的來源

    • SRC_IP_RANGES:以逗號分隔的 IP 位址範圍清單,格式為 CIDR。清單中的範圍必須全為 IPv4 CIDR 或 IPv6 CIDR,不得混用。

後續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