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面說明如何使用 Google Cloud 控制台或 Google Cloud CLI 建立 Filestore 執行個體。
建立執行個體的操作說明
Google Cloud 控制台
事前準備
啟用 Filestore API。Filestore API 可能需要幾分鐘才會顯示在「配額與系統限制」下方的「服務」清單中。
可用區或區域執行個體的配額從
0起算。如要使用這些容量,您必須先建立配額提高要求並獲得核准,才能建立執行個體。如要使用 Enterprise 或高可擴充性固態硬碟級別建立執行個體,請直接透過 Filestore API 或使用
gcloud執行作業。 Google Cloud 控制台不支援這些create作業。詳情請參閱「服務級別」。
Google Cloud 操作說明
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 Filestore「Instances」(執行個體) 頁面。
點選「建立執行個體」。
請根據本頁後續章節的說明,填寫所有必填欄位和選填欄位。
點選「建立」。
gcloud
事前準備
如要使用 gcloud CLI,您必須安裝 gcloud CLI,或使用 Google Cloud 控制台內建的 Cloud Shell :
啟用 Filestore API。Filestore API 可能需要幾分鐘才會顯示在「配額與系統限制」下方的「服務」清單中。
用於建立 Filestore 執行個體的 gcloud 指令
您可以執行 filestore
instances create 指令,建立 Filestore 執行個體。執行個體配額因專案、區域和級別而異。詳情請參閱「配額」或「要求提高配額」。
gcloud filestore instances create INSTANCE_ID \
[--project=PROJECT_ID] \
[--location=LOCATION] \
[--description=DESCRIPTION] \
[--performance=PERFORMANCE] \
--tier=TIER \
--file-share=name="FILE_SHARE_NAME",capacity=FILE_SHARE_SIZE \
--network=name="VPC-NETWORK",[connect-mode=CONNECT_MODE],[reserved-ip-range="RESERVED_IP_ADDRESS"] \
[--labels=KEY=VALUE,[KEY=VALUE,…]] \
[--kms-key=KMS_KEY] \
[--deletion-protection] \
[--deletion-protection-reason="PROTECTION_REASON"]
其中:
- INSTANCE_ID 替換成要建立的 Filestore 執行個體 ID。請參閱「為執行個體命名」。
PROJECT_ID 替換為 Filestore 執行個體所在 Google Cloud 專案的專案 ID。如果 Filestore 執行個體位於
gcloud預設專案中,則可略過這個旗標。您可以執行config set project指令來設定預設專案:gcloud config set project PROJECT_IDLOCATION:Filestore 執行個體的所在位置。請參閱「選取位置」。如果 Filestore 執行個體位於
gcloud預設位置,則可略過這個旗標。您可以執行config set filestore/zone指令來設定預設位置:gcloud config set filestore/zone zone如果是區域或企業級,請使用
config set filestore/region指令:gcloud config set filestore/region regionDESCRIPTION Filestore 執行個體的說明。
PERFORMANCE如要使用
--performance旗標設定自訂效能,請使用下列其中一個選項:max-iops-per-tb指定每 TiB 的 IOPS 速率,IOPS 會隨著執行個體容量線性調整。max-iops指定的 IOPS 速率不會隨執行個體容量調整。
格式如下:
--performance=max-iops-per-tb=17000建立容量低於 1024 GiB 的區域性執行個體時,必須使用
--performance旗標。詳情請參閱「小容量 Filestore 執行個體」。TIER:要使用的服務級別。
FILE_SHARE_NAME:為執行個體提供的 NFS 檔案共用區指定名稱。請參閱「命名檔案共用區」。
FILE_SHARE_SIZE 替換為檔案共用區的大小。請參閱「分配容量」。
VPC_NETWORK:執行個體要使用的虛擬私有雲 (VPC) 網路名稱。請參閱「選取虛擬私有雲網路」一節。如要從服務專案指定 Shared VPC,必須指定完整網路名稱,格式為
projects/HOST_PROJECT_ID/global/networks/SHARED_VPC_NAME,且必須指定connect-mode=PRIVATE_SERVICE_ACCESS。例如:--network=name=projects/host/global/networks/shared-vpc-1,connect-mode=PRIVATE_SERVICE_ACCESS您無法為 VPC_NETWORK 值指定舊版網路。如有需要,請按照「建立新的自動模式虛擬私有雲網路」一文的操作說明,建立新的虛擬私有雲網路。
將 CONNECT_MODE 替換成
DIRECT_PEERING或PRIVATE_SERVICE_ACCESS。 如果指定 Shared VPC 做為網路,則必須指定PRIVATE_SERVICE_ACCESS做為連線模式。RESERVED_IP_ADDRESS:Filestore 執行個體的 IP 位址範圍。如果指定
connect-mode=PRIVATE_SERVICE_ACCESS,且想使用保留的 IP 位址範圍,則必須指定已分配位址範圍的名稱,而非 CIDR 範圍。請參閱「設定預留 IP 位址」。建議您略過這個旗標,讓 Filestore 自動尋找可用的 IP 位址範圍,並指派給執行個體。KEY 替換成要新增的標籤。建立 Filestore 執行個體時,不一定要新增標籤。您也可以在建立執行個體後新增、刪除或更新標籤。詳情請參閱「管理標籤」。
VALUE:標籤的值。
KMS_KEY 是 Cloud Key Management Service 加密金鑰的完整名稱,當您想自行管理資料加密時,可以使用這個金鑰。格式如下:
projects/KMS_PROJECT_ID/locations/REGION/keyRings/KEY_RING/cryptoKeys/KEYPROTECTION_REASON如果選擇使用
--deletion-protection旗標,可以選擇新增有關設定的附註。如要新增附註,請使用選用的--deletion-protection-reason旗標,並說明選擇該設定的原因。例如:「所有基因體資料都必須遵守目前的組織政策。」詳情請參閱「防刪除功能」。
為執行個體命名
下列指令建立具有下列特性的執行個體:
- ID 為
render1。 - 專案為
myproject。 - 區域為
us-central1。 - 級別是
REGIONAL。 - 成效會使用
max-iops-per-tb參數,值為17000。 - 檔案共用區名稱為
my_vol。 - 檔案共用區大小為 2 TiB。
- 虛擬私有雲網路為
default。 - 預留 IP 位址範圍為
10.0.7.0/29。 - 授予 IP 位址為
10.0.2.0的用戶端讀寫權限,並啟用 root squashing。 - 已啟用防刪除功能。
- 提供防刪除功能的理由。
gcloud filestore instances create render1 \
--project=myproject \
--region=us-central1 \
--tier=REGIONAL \
--performance=max-iops-per-tb=17000 \
--network=name="default",reserved-ip-range="10.0.7.0/29" \
--flags-file=nfs-export-options.json \
--deletion-protection \
--deletion-protection-reason="All genomics data must adhere to current
organization policies."
nfs-export-options.json 檔案內容:
{
"--file-share":
{
"capacity": "2048",
"name": "my_vol",
"nfs-export-options": [
{
"access-mode": "READ_WRITE",
"ip-ranges": [
"10.0.0.0/29",
"10.2.0.0/29"
],
"squash-mode": "ROOT_SQUASH",
"anon_uid": 1003,
"anon_gid": 1003
},
{
"access-mode": "READ_ONLY",
"ip-ranges": [
"192.168.0.0/26"
],
"squash-mode": "NO_ROOT_SQUASH"
}
]
}
}
REST API
安裝並初始化 gcloud CLI,以便為
Authorization標頭產生存取權杖。使用
cURL呼叫 Filestore API:curl --request POST \ 'https://file.googleapis.com/v1/projects/PROJECT/locations/LOCATION/instances?instanceId=NAME' \ --header "Authorization: Bearer $(gcloud auth print-access-token)" \ --header 'Accept: application/json' \ --header 'Content-Type: application/json' \ --data '{ "tier":"TIER", "networks":[ { "network":"NETWORK" } ], "performanceConfig": {"PERFORMANCE"} "fileShares":[ {"capacityGb":CAPACITY,"name":"SHARE_NAME"} ], "deletionProtectionEnabled": true, "deletionProtectionReason": "PROTECTION_REASON"}' \ --compressed其中:
PROJECT是執行個體所在的專案名稱。例如:my-genomics-project。LOCATION是執行個體所在的位置。例如:us-east1或us-central1-a。NAME是要建立的執行個體名稱。例如:my-genomics-instance。TIER是要使用的服務級別名稱。例如:REGIONAL。PERFORMANCE是用於指定自訂效能設定的效能設定。您只能使用其中一個選項。
PerformanceConfig.iopsPerTb.maxIopsPerTb指定每 TiB 的 IOPS 速率,IOPS 會隨著執行個體容量線性調整。PerformanceConfig.fixedIops.maxIops會指定固定的 IOPS 速率,不會依據執行個體容量調整 IOPS。
格式如下:
"performanceConfig": { "iopsPerTb" : { "maxIopsPerTb":17000 } }NETWORK是要使用的網路名稱。例如:default。CAPACITY是要為執行個體分配的大小 (以 GiB 為單位)。例如:1024。SHARE_NAME是檔案共用區的名稱。例如:vol1。PROTECTION_REASON如果選擇使用deletionProtectionEnabled旗標,可以選擇新增有關設定的附註。如要新增附註,請使用選用的deletionProtectionReason旗標,並說明選擇該設定的原因。例如:「所有基因體資料都必須遵守目前的組織政策。」詳情請參閱「防刪除功能」一文。
瞭解執行個體和共用區
Filestore 執行個體代表實體儲存空間容量。
共用區代表該儲存空間的分配部分,具有個別、不重複的存取點。
所有服務級別都提供儲存空間選項,共用區與執行個體的比例為 1:1。或者,您也可以使用 Google Kubernetes Engine (GKE) 適用的 Filestore 多重共用,在單一執行個體上存取多個共用區 (僅適用於企業級執行個體)。
管理員會使用執行個體名稱或執行個體 ID 來管理執行個體。用戶端會使用檔案共用區名稱,連線至從這些執行個體匯出的共用區。
為執行個體命名
Filestore 執行個體名稱或執行個體 ID 是用來識別執行個體,並用於 gcloud 指令。執行個體 ID 必須符合 RFC 1035 的 <label> 元素。具體來說,他們必須:
- 長度介於 1 至 63 個字元之間。
- 開頭須為小寫英文字母。
- 由破折號、小寫英文字母或數字組成。
- 結尾須為小寫英文字母或數字。
執行個體 ID 在其所在的 Google Cloud 專案和可用區中不得重複。執行個體建立後,即無法變更 ID。
設定服務級別
請選取最符合需求的服務級別。執行個體建立後,即無法變更服務級別。如要詳細瞭解各服務級別提供的功能,請參閱「服務級別」。
視執行個體大小而定,可用區、區域和企業執行個體的Create作業可能需要 15 分鐘到 1 小時才能完成。
Filestore 配額會在執行個體開始建立時消耗,但這段期間不會向您收取執行個體費用。
分配容量
建立執行個體時,請依據需求分配容量。接近容量上限時,您可以視需要擴充容量,不會影響執行階段。如要瞭解如何監控執行個體的容量,請參閱「監控執行個體」。
在 gcloud CLI 中,您可以使用 GiB 或 TiB 指定容量,並以整數表示。預設單位為 GiB。
下表列出各級別可用的執行個體大小:
| 級別 | 大小下限 | 大小上限 | 遞增步距 |
|---|---|---|---|
| 可用區 | 1 TiB | 9.75 TiB | 256 GiB |
| 可用區 | 10 TiB | 100 TiB | 2.5 TiB |
| 區域 | 100 GiB | 10,239 GiB | 1 GiB |
| 區域 | 10 TiB | 100 TiB | 2.5 TiB |
| 基本傳統硬碟 | 1 TiB | 63.9 TiB | 1 GiB |
| 基本固態硬碟 | 2.5 TiB | 63.9 TiB | 1 GiB |
| Enterprise | 1 TiB | 10 TiB | 256 GiB |
執行個體的大小可以是任何整數 gibibyte 值或 tebibyte 等值,介於執行個體大小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間,且可由其遞增步距整除。舉例來說,容量範圍較高的可用區級執行個體,有效大小包括 10 TiB、12.5 TiB 和 15 TiB。
基本傳統硬碟和基本固態硬碟執行個體建立後,只能擴充容量,所有其他服務級別都能擴充或縮減容量。詳情請參閱「編輯執行個體」和「調整容量」。
總容量配額
每項專案都會分配到獨立的容量配額,依區域和服務級別定義。配額限制因服務級別而異。
達到配額上限後,就無法再建立 Filestore 執行個體,也無法增加現有執行個體的容量。如要查看可用配額,請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Quotas」(配額) 頁面:
如要瞭解如何要求提高配額,請參閱「要求提高配額」。
設定效能
執行個體效能取決於您選擇的服務級別。
區域和可用區級
使用 Google Cloud 控制台時,區域和可用區級預設會啟用自訂效能,讓您依據工作負載和規模設定效能。您可以設定每 TiB 的 IOPS 比率,讓執行個體 IOPS 隨容量調整,也可以設定不隨容量調整的常數 IOPS 值,但如果容量變更,則可隨時調整。如要進一步瞭解限制,請參閱自訂效能限制。
如要建立容量低於 1024 GiB 的區域執行個體,必須啟用自訂效能。這些執行個體的 IOPS 值下限為 2,000。詳情請參閱「低容量 Filestore 執行個體」。
基本固態硬碟和基本傳統硬碟級別
- 基本固態硬碟級別的 IOPS 數量固定,不會隨著容量設定變更而改變。
- 基本傳統硬碟級別的效能限制會因容量範圍而異,分為 1 TiB 至 10 TiB,以及 10 TiB 至 63.9 TiB。
如要進一步瞭解效能限制和設定,請參閱「效能」。
指定每 TiB 的 IOPS 比率
自訂效能可讓您在「IOPS per TiB」(每 TiB 的 IOPS) 欄位中指定比率,效能會依據容量調整。
如要使用固定的 IOPS,請取消勾選「隨著容量調整效能」核取方塊。
假設您已指定下列初始成效值:
- 容量:1 TiB
- 每 TiB 的 IOPS:6,000
- 效能 (勾選「隨著容量調整效能」核取方塊時):6,000 IOPS
以下範例說明成效如何根據設定變更而調整:
- 將每 TiB IOPS 增加至 7,000,效能會調整為 7,000 IOPS。
- 將「容量」增加至 2 TiB,會將「效能」調整為 14,000 IOPS。
- 將「效能」降至 8,000 IOPS,會將「每 TiB IOPS」調整為 4,000。
指定固定的 IOPS 數量
如果取消勾選「隨著容量調整效能」核取方塊,「效能」欄位會指定要使用的 IOPS 數量。這個數字必須在效能範圍內,且為 1,000 的倍數。
您可以設定固定的 IOPS 數量,不受容量限制,藉此調整效能。不過,這個選項會導致效能無法隨著容量變更自動調整。變更容量可能需要調整效能值,反之亦然。
舉例來說,假設您指定下列值:
- 容量:4 TiB
- 效能:40,000 IOPS
此時,您可以將效能提高至 68,000 IOPS,這是 4 TiB 容量的上限。您想將效能提升至 70,000 IOPS,但這超出 4 TiB 容量的效能範圍。為維持相容性,您必須將容量提高至 4.25 TiB 以上,才能落在效能範圍內。
選取位置
位置是指 Filestore 執行個體所在的「區域」和「可用區」。為確保最佳效能並避免跨區域網路費用,請確保 Filestore 執行個體與需要存取這些執行個體的 Compute Engine VM 位於相同區域。
如要進一步瞭解區域和可用區,請參閱「地理位置與區域」一文。
選取檔案系統通訊協定
選取符合需求的檔案系統通訊協定。Filestore 支援 NFSv3 和 NFSv4.1 通訊協定。
設定連線
選取網路 IP 堆疊類型和虛擬私有雲網路。
選擇網路 IP 堆疊類型
選取 IPv4 或 IPv6 做為網路 IP 堆疊類型。
選擇虛擬私有雲網路
您選取要與 Filestore 搭配使用的網路,可以是標準虛擬私有雲網路或 Shared VPC 網路。
虛擬私有雲網路
如果使用 Google Cloud 控制台,則必須使用 Private Service Connect,讓消費者能從虛擬私有雲網路內部私下存取代管服務。Private Service Connect 要求用戶在自己的虛擬私有雲中佈建單一內部 IP 位址,以建立 Private Service Connect 端點,而不是分配整個 IP 位址範圍來促進連線。
如要在用戶目標網路建立 Private Service Connect 端點,您必須在專案中建立服務連線政策。
如要進一步瞭解如何使用 Private Service Connect,請參閱「使用 Private Service Connect 建立 Filestore 執行個體」。
您選擇的網路必須有足夠的可用 IP 資源,才能專門用於 Filestore 執行個體,否則執行個體會因 IP 位址耗盡而無法建立。詳情請參閱「網路和 IP 資源需求」。
用戶端必須與 Filestore 執行個體位於相同網路,才能存取該執行個體上儲存的檔案。執行個體建立後,即無法變更這項網路選項。
共用虛擬私有雲網路
您必須先請網路管理員為共用虛擬私有雲網路啟用私人服務存取權,才能在服務專案的共用虛擬私有雲網路中建立執行個體。如果是在主專案中建立執行個體,則不需要私人服務連線。
共用虛擬私有雲網路會顯示在 Google Cloud 控制台中,格式如下:
projects/HOST_PROJECT_ID/global/networks/SHARED_VPC_NAME
如需詳細程序,請參閱「在 Shared VPC 網路上建立執行個體」。
NFS 檔案鎖定
如果打算與 Filestore 執行個體搭配使用的應用程式需要 NFS 檔案鎖定功能,且您的用途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則可能需要在所選網路中開啟 Filestore 使用的通訊埠:
- 預設網路以外的虛擬私有雲網路。
- 防火牆規則已變更的預設虛擬私有雲網路。
這項考量僅適用於使用私人服務連線或直接對接連線方法的 Filestore 執行個體。
詳情請參閱「設定防火牆規則」。
設定檔案共用區
檔案共用區是 Filestore 執行個體上的目錄,用於儲存所有共用檔案。也是您在用戶端 VM 上掛接或對應的項目。
檔案共用區名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 單一可用區、區域和企業級的長度介於 1 到 32 個字元之間,基本級則介於 1 到 16 個字元之間。
- 以字母開頭。
- 由大寫或小寫英文字母、數字和底線組成。
- 應以英文字母或數字結尾。
設定以 IP 為基礎的存取控管機制
根據預設,Filestore 執行個體會將根層級讀取和寫入權限,授予共用相同 Google Cloud 專案和虛擬私有雲網路的所有用戶端,包括 Compute Engine VM 和 GKE 叢集。如要限制存取權,可以建立規則,根據用戶端的 IP 位址授予特定存取層級。新增規則後,凡是未在規則中指定的 IP 位址和範圍,都會撤銷存取權。可用區、區域和企業執行個體支援重疊 IP 位址範圍的配置設定。詳情請參閱「重疊權限」。
下表說明各存取層級的權限。這些存取層級僅用於 Google Cloud 控制台。在 gcloud CLI 和 API 中,您必須直接指定規則設定。
| 存取層級 | 規則設定 | 說明 |
|---|---|---|
admin |
|
用戶端可以超級使用者身分,查看及修改所有檔案、資料夾和中繼資料。此外,您也可以設定 uid 和 gid,將檔案或資料夾的擁有權授予用戶端,讓沒有檔案共用區根層級存取權的用戶端也能存取。 |
admin-viewer |
|
用戶端可以超級使用者身分查看所有檔案、資料夾和中繼資料,但無法修改。 |
editor |
|
用戶端可以根據指派的 uid 和 gid,查看及修改檔案、資料夾和中繼資料。 |
viewer |
|
用戶端可以根據指派的 uid 和 gid 查看檔案、資料夾和中繼資料。 |
root-squash 會將來自 uid 0 和 gid 0 的所有要求,分別對應至 anon_uid 和 anon_gid。這項設定會移除用戶端以超級使用者身分存取檔案共用區的超級使用者層級存取權。
建立以 IP 為基礎的存取規則時,請注意下列事項:
- 您必須指定內部 IP 位址或範圍,以及授予的存取層級。
- 建立執行個體時,至少須有一項規則授予
admin存取權。建立執行個體後,即可移除這項規則。 - 可用區、區域和企業執行個體支援重疊 IP 位址範圍的設定。不支援基本級執行個體。詳情請參閱「重疊權限」。
在 Google Cloud 控制台中,您最多可以建立 4 個不同的規則 (admin、admin-viewer、editor、viewer),最多可包含 64 個不同的 IP 位址或範圍。
在 gcloud CLI 中,每個 Filestore 執行個體最多可設定 64 個不同的 IP 位址或 CIDR 區塊,最多可設定 10 個不同的規則。規則定義為 access-mode、squash-mode 和 anon_uid/anon_gid 設定的組合。anon_uid 和 anon_gid 欄位的預設值為 65534,且只能透過 API 和 gcloud CLI 設定。
範例
以下是三種不同 IP 存取規則的範例:
access-mode=READ_ONLY、squash-mode=ROOT_SQUASH、anon_uid=10000。access-mode=READ_WRITE、squash-mode=ROOT_SQUASH、anon_gid=150。access-mode=READ_WRITE,squash-mode=NO_ROOT_SQUASH。
如要使用 gcloud CLI 建立 IP 存取控管規則,請搭配 instances create 或 instances update 指令使用 --flags-file 旗標,並指向 JSON 設定檔。舉例來說,如果 JSON 設定檔名為 nfs-export-options.json,則旗標會是:
--flags-file=nfs-export-options.json
JSON 設定檔範例:
{
"--file-share":
{
"capacity": "2048",
"name": "my_vol",
"nfs-export-options": [
{
"access-mode": "READ_WRITE",
"ip-ranges": [
"10.0.0.0/29",
"10.2.0.0/29"
],
"squash-mode": "ROOT_SQUASH",
"anon_uid": 1003,
"anon_gid": 1003
},
{
"access-mode": "READ_ONLY",
"ip-ranges": [
"192.168.0.0/26"
],
"squash-mode": "NO_ROOT_SQUASH"
}
]
}
}
- ip-ranges 是要授予存取權的 IP 位址或範圍。如要指定多個 IP 位址或範圍,請以半形逗號分隔。只有可用區、區域和企業執行個體支援重疊 IP 位址範圍的設定。詳情請參閱「重疊權限」。
- access-mode 是要授予 IP 位址在 ip-range 內的用戶端的存取層級。其值可以是
READ_WRITE或READ_ONLY。預設值為READ_WRITE。 - squash-mode 的值可以是
ROOT_SQUASH或NO_ROOT_SQUASH。ROOT_SQUASH會移除 IP 位址在 ip-range 內的用戶端根層級存取權,而NO_ROOT_SQUASH則會啟用根層級存取權。預設值為NO_ROOT_SQUASH。 - anon_uid 是要對應至
anon_uid的使用者 ID 值。預設值為65534。 - anon_gid 是要對應至
anon_gid的群組 ID 值。預設值為65534。
非 RFC 1918 範圍內的用戶端
如果您打算將非 RFC 1918 用戶端連線至 Filestore 執行個體,則必須使用以 IP 為基礎的存取控管機制,明確授予 Filestore 執行個體的存取權。
選填欄位
以下各節說明選用欄位。
新增執行個體說明
執行個體說明可讓您為自己和其他使用者撰寫說明、附註或指示。舉例來說,您可以加入下列資訊:
- 執行個體中儲存的檔案類型。
- 誰可以存取執行個體。
- 如何取得執行個體存取權的操作說明。
- 執行個體的用途。
執行個體說明長度上限為 2048 個半形字元。允許使用的字元沒有任何限制。建立 Filestore 執行個體後,您可以隨時視需要更新執行個體說明。如要瞭解如何更新執行個體說明,請參閱「編輯執行個體」。
新增標籤
標籤是鍵/值組合,可用來將相關執行個體分組,以及儲存執行個體的中繼資料。您隨時可以新增、刪除或修改標籤。 詳情請參閱「管理標籤」。
設定預留 IP 位址範圍
每個 Filestore 執行個體都必須有關聯的 IP 位址範圍。系統支援 RFC 1918 和非 RFC 1918 IP 位址範圍 (GA)。
指定後,執行個體的 IP 位址範圍即無法變更。
建議使用者讓 Filestore 自動判斷可用的 IP 位址範圍,並指派給執行個體。選取自己的範圍時,請考量下列 Filestore IP 資源需求:
必須使用 CIDR 標記法。
必須是有效的虛擬私有雲子網路範圍。
基本執行個體需要 29 的區塊大小。例如
10.123.123.0/29。可用區、區域和企業執行個體需要 26 的區塊大小。例如
172.16.123.0/26。IP 位址範圍不得與下列項目重疊:
Filestore 執行個體所用虛擬私有雲網路中的現有子網路。
虛擬私有雲網路中的現有子網路,與 Filestore 執行個體使用的子網路對接。詳情請參閱「對等互連時子網路重疊」。
指派給該網路中任何其他現有 Filestore 執行個體的 IP 位址範圍。
172.17.0.0/16位址範圍已保留給內部 Filestore 元件。因此,請注意下列限制:這個範圍內的用戶端無法連線至 Filestore 執行個體。
無法在這個 IP 範圍內建立 Filestore 執行個體。詳情請參閱「已知問題」。
每個虛擬私有雲必須至少有一個虛擬私有雲網路對接或私人服務存取權連線。
如要查看網路子網路的 IP 位址範圍,請前往 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VPC networks」(虛擬私有雲網路) 頁面:
您可以在Google Cloud 控制台的 Filestore 執行個體頁面,取得任何 Filestore 執行個體的預留 IP 位址範圍:
前往「Filestore Instances」(Filestore 執行個體)
如要使用私人服務存取權並指定預留 IP 位址範圍,您必須為連線指定已分配位址範圍的名稱。如未指定範圍名稱,Filestore 會自動使用與私人服務存取權連線相關聯的任何已分配範圍。
使用客戶自行管理的加密金鑰
根據預設, Google Cloud 會使用 Google 代管的加密金鑰,自動加密靜態資料。如要進一步控管保護資料的金鑰,可以對 Filestore 使用客戶自行管理的加密金鑰 (CMEK)。詳情請參閱「使用客戶自行管理的加密金鑰加密資料」。
啟用防刪除功能
設定執行個體的防刪除功能。這項設定預設為停用。詳情請參閱「防刪除功能」。
新增防刪除功能設定說明
請說明您選擇防刪除功能設定的原因。詳情請參閱「防刪除功能」。
後續步驟
- 瞭解如何設定執行個體,以便與 NFSv4.1 通訊協定搭配使用。
- 瞭解如何將執行個體連線至用戶端:
- 瞭解如何擷取執行個體詳細資料 (例如執行個體的 IP 位址),以便從用戶端存取 Filestore 檔案共用區。
- 排解 Filestore 相關的執行個體建立問題。
- 進一步瞭解虛擬私有雲網路和子網路。
- 進一步瞭解 Filestore 的網路和 IP 資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