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文件列出 Batch 適用的配額和系統限制。
- 「配額」有預設值,但通常可以申請調整。
- 「系統限制」是固定值,無法變更。
Batch 工作會在 Compute Engine 資源上執行,因此 Batch 也會受到 Compute Engine 配額和限制的約束。如果 Batch 工作也使用其他 Google Cloud 服務,則也須遵守這些服務的配額。如果嘗試超出配額或限制,系統會傳回錯誤。 詳情請參閱 Cloud Quotas 說明文件。
除了其他 Google Cloud 服務的配額和限制外,Batch 還有下列配額和限制,且無法變更。
頻率配額
以下限制適用於批次要求。這些限制會以配額的形式顯示 (例如在 Google Cloud 控制台中),但無法增加。
| 限制 | 值 |
|---|---|
| 每個區域每分鐘的代理要求數 | 30,000 |
| 每個區域每分鐘的突變要求數 | 6,000 |
| 每個地區每分鐘的讀取要求數 | 15,000 |
工作限制
以下限制適用於 Batch 工作。
| 限制 | 值 |
|---|---|
| 每個工作群組的工作數 | 100,000 |
| 每個工作可執行的平行工作數 | 5,000 |
| 單一區域作業的並行 VM1 | 2,000 |
| 每個多區域作業的並行 VM1 | 4,000 |
| 工作定義的大小2 | 1 MB |
自動失敗前的等待時間 (QUEUED 工作狀態的持續時間) |
2 天 |
自動失敗前的執行時間 (RUNNING 工作狀態的持續時間)3 |
14 天 |
1 此處的「單一可用區工作」和「多可用區工作」是指工作 VM 可用的可用區數量,可能與工作位置的可用區不同。詳情請參閱「批次位置」。
2 舉例來說,REST 要求的大小約略等於jobs.create方法或 gcloud CLI --config檔案的大小。如要規避這項限制,請將工作分配到多個工作,例如瞭解如何排定相依工作 (搶先版)。
3 此限制有下列例外情形:
- 如果將工作的
provisioningModel欄位設為FLEX_START,則自動失敗前的最長執行時間為 7 天。 - 如果工作使用 A3 系列的機型,將
reservation欄位設為NO_RESERVATION,且provisioningModel未定義或設為STANDARD,則自動失敗前的最長執行時間為 7 天。 - 您也可以使用逾時,縮短工作自動失敗前的最長執行時間。